组 长:校党委书记、校长
常务副组长: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、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
副组长:其他校领导、校党委常委、校长助理
成员: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学工部、巡察工作办公室、纪委办/监察处、发展规划处、教务处、招生就业处、人事处/教师工作部、计财处、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等部门负责人
职 责:
1.负责领导和部署全校审核评估工作;
2.负责审议审核评估工作重大事项;
3.负责审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、《长安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》和其他报告等;
审核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校长办公室。